警察甲持檢方開立的拘票和院方開立之搜索票,到乙宅拘提乙,甲到乙宅時可否搜索乙宅乙房間的抽屜?
甲涉犯加重詐欺罪經警方詢問後,移送地檢署複訊,檢察官訊後認犯罪嫌疑重大,有羈押之必要(刑事訴訴訟法第93條第2項),聲請法院裁定羈押,試問其後之程序為何?如果你是被告該如何因應,以保權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