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算成功案例

王老師和林媽媽都是成功通過清算程序獲得免責裁定確定的債務人,單身的王老師是國中老師,林媽媽則是一個扶養3個小孩的家庭主婦,一位有工作、一位沒有工作,表面上看似雖完全不同,但協助王老師和林媽媽的法扶專職律師表示,債務人只要於申請清算前兩年內沒有消債條例第134條所揭示的奢侈、賭博、投機行為,並誠實填寫收支狀況,只要向法院聲清算程序,不論有無固定收入,都有機會獲得免責。 


律師表示,清算這個名詞或許聽起來有點可怕,但其實這是消債條例法律設計中,幫助自身收支狀況有問題無法還款民眾的一種程序,透過變賣、結清名下財產方式,一次性處理債務問題。以王老師的例子來說,王老師的個案特殊性在於,雖然王老師的收入每月較高約6到7萬多元,扣除生活必要費用之餘額每月可能高達5萬多元,但因為名下的財產如保單、存款,經過清算的分配程序後,債權人所得分配的總額,已高於聲請清算前所得扣除必要支出的餘額。因此,法院仍得裁定免責,如果當事人願意,不一定要以採取更生六年的方式,進行債務的整理。


from: 法律扶助基金會